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創(chuàng)新“刑拘直訴”辦案模式提升審判效率

開封手機報 03-28 23:13 我要分享

  本報訊 全媒體記者郭中昱報道 自“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開展以來,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結合業(yè)務實際,認真落實刑事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審判實踐中對輕微刑事案件不斷提升速裁程序適用率,創(chuàng)新辦案模式,開啟“刑拘直訴”工作機制,審判效率不斷提高。

  “刑拘直訴”工作機制即輕微刑事案件7日結案工作機制,指對于危險駕駛、盜竊等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且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輕微刑事案件,在符合法定程序、期限,確保辦案質量的基礎上,實現(xiàn)7日內(nèi)完成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結的全部工作。

  該院近日開啟“刑拘直訴”模式受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承辦法官張鵬飛接到案件后,快速審閱卷宗材料,當天立案、當天送達,同時向被告人告知回避、申請法律援助等訴訟權利。被告人酒后駕駛小型轎車在道路上與受害人停在路邊車位的小型汽車發(fā)生碰撞,經(jīng)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被告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后經(jīng)鑒定,被告人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01.1 毫克/100毫升。案發(fā)后,被告人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并獲得諒解。案件立案后,張鵬飛迅速安排開庭,當庭再次告知被告人訴訟權利、速裁程序的法律規(guī)定,聽取被告人的意見。在聽取被告人陳述后,當庭宣判,采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以危險駕駛罪對其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5000元。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該案實現(xiàn)了7日內(nèi)完成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結的全部工作。

責編:kfsjb_t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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