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男子控制毆打他人52小時 被判刑10個月

大河客戶端 05-04 10:02 責編:吳桐 我要分享

  為迎接即將到來的"五四"青年節(jié),進一步做好普法宣傳工作,加強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預防,提高學生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 5月3日下午,金水法院少年庭、刑二庭法官們來到河南省財經(jīng)學校,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以案說法,為該校四千余名學生送上了一份特殊的青年節(jié)禮物。

  2017年6月28日,周某伙同他人以索債為名進入被害人齊某的家中,將齊某先后帶到黃河大堤、鄭州市高新區(qū)鄭州輕工業(yè)學院工地等地,對齊某嚴加看管,不讓其逃脫,控制齊某長達52小時。期間周某伙同他人對齊某實施了毆打,造成齊某胸部受傷,經(jīng)鑒定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二級。2017年7月1日17時許,齊某被民警解救。2018年4月鄭州市金水區(qū)檢察院向金水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下午兩點,庭審正式開始。法官們頭頂烈日進行審判,四千余名學生匯聚在操場上聚精會神地傾聽。法官們經(jīng)過審理,判決認為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采取強制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但庭審開始前,被告人的家屬已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根據(jù)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判決周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此次公開庭審活動,使同學們親身體驗了法庭的莊嚴和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清醒認識了違法犯罪的后果,并提高了遵紀守法的意識,是一份特殊的青年節(jié)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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